警察和救护车很快就赶到了现场。
医护人员检查过后,当场宣布,两人早已没有任何生命体征。
法医初步鉴定,死因是长时间处于极低温度下,导致的重度失温症。
而且,从他们身上互相抓挠留下的伤痕,以及死前纠缠的姿势来看。
他们在生命的最后时刻,为了争夺对方身上的一点点体温,发生了极其惨烈的争斗和撕扯。
警方正式介入调查。
我的行车记录仪,成了最有力的证据。
它完美地记录下了我因为“想省过路费”而选择走国道,记录下了我在国道上无奈堵车的全过程,也记录下了我遵守货运规则,坚决不肯中途开箱的“原则性”。
所有的证据链都表明,我对我弟弟和老婆躲在车厢里的事情,完全“不知情”。
我只是一个倒霉的、被戴了绿帽子的可怜丈夫。
阿飞试图向警方指控我是故意的。
但警察只是用看神经病一样的眼神看着他。
他拿不出任何证据,反而因为“知情不报”,并且在事发前有“协助通奸”的嫌疑,被警方列为重点盘问对象,问得他越描越黑,最后把自己也绕了进去。
最终,尸检报告出来了。
证实了两人生前确实有不正当的性行为,也坐实了他们通奸的事实。
这起案件,被警方最终定性为——一起因偷情而引发的意外死亡事故。
我不承担任何刑事责任。
反倒是阿飞,因为知情不报,间接导致了两人的死亡,被判了过失致人死亡罪,坐了几年牢。
我爸因为无法承受爱子惨死的打击,当场中风,瘫痪在床。
我妈受了刺激,精神失常,整天疯疯癫癫地跑到路口去找她儿子,见人就问“你看到我阿杰了吗”。
他们的晚景,凄凉无比。
最后,我把他们双双送进了一家收费低廉的养老院,算是尽了最后的“孝心”。
而我,作为“丧偶”方,不仅合法继承了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。
还因为我爸妈已经没有了行为能力,顺理成章地继承了他们名下的所有财产,包括那间生意还不错的海鲜大排档。
最可笑的是。
我那偏心的父母,曾经给我那个宝贝弟弟买下了一份巨额的人身意外保险。
受益人填的是他们自己。
如今,这笔巨额的保险赔偿金,也全都落到了我的手里。
我接手了海鲜大排档,凭着这些年跑运输积累的人脉和吃苦耐劳的性子,把生意做得越来越红火。
日子,也越过越好了。
(完)"}